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通知,公布第二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名单。北京市西城区、密云区,天津市河西区、南开区、蓟州区,河北省保定市等55个城市入选。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会同本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统筹推动本地区试点城市建设工作,督促试点城市加强对文化和旅游消费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试点工作方案,因地制宜、改革创新、特色发展,积极培育壮大文化和旅游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全面提升文化和旅游消费质量和水平,推动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2020年10月发布的《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开展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指出,自2020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分批次确定若干试点城市,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不同规模和类型城市的示范性,择优确定示范城市。到2022年,建设100个试点城市、30个示范城市。2020年12月,三部委发布了第一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名单,其中示范城市共15个、试点城市共6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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