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级滑雪旅游度假地认定工作的通知》,通知称将依据《滑雪旅游度假地等级划分》标准,开展国家级滑雪旅游度假地认定工作。
据悉,认定工作的对象为具有良好的滑雪场地资源,满足滑雪场所开发条件,能够满足游客以滑雪运动为主,兼具户外运动、康养度假、休闲娱乐等旅游需求的度假设施和服务功能集聚区。
通知还指出,申报国家级滑雪旅游度假地的主要经营主体须在近2年无严重违法违规等行为记录且未发生重大旅游安全责任事故和社会反响强烈的负面舆情事件。各地申报国家级滑雪旅游度假地数量为1至2个,由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负责申报组织工作,时间为即日起至2021年11月29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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