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广西“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将发展乡村旅游促进乡村振兴列入重点工作。
《规划》明确,发展乡村旅游促进乡村振兴。立足特色资源,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贯通产加销,融合农文旅,促进乡村产业与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积极培育乡村旅游新业态,打造一批高品质国际乡村旅游目的地、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星级乡村旅游区(农家乐)等,建设6个国际乡村旅游目的地、14条乡村旅游廊道,培育一批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挖掘乡村文化内涵,加强乡村文化遗产保护和文创产品开发,增强乡村旅游魅力。
《规划》提出,推动乡村旅游惠民富民。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以土地入股、资金入股、劳动力入股等方式参与乡村旅游项目开发,鼓励农民参与农家乐接待、旅游演出等,增加农民收入。引导乡村旅游创业就业,积极打造乡村旅游创客空间,吸引旅游人才返乡创业。整治景区、乡村旅游区周边村庄风貌,美化乡村环境。
《规划》还提出,持续提升休闲农业发展质量,重点建设桂林龙脊梯田等休闲农业项目,鼓励发展创意农业,积极创建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示范点等品牌。推动特色农产品转化为旅游商品,支持休闲农业旅游景区景点开设田头超市、连锁购物点,依托电商平台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支持有条件的设区市、县(市、区)建设农耕文化博物馆,举办农事庆典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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