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交通运输厅、林业局联合印发通知,明确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旅游风景道认定工作,并制定《安徽省旅游风景道认定基础条件》(以下简称《基础条件》),旨在推进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文旅、交通、林业融合发展,引导旅游风景道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
《基础条件》分别从必备条件、资源品质、旅游交通、道路主体、服务设施、安全及信息化、生态环境、运营管理八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其中,提出旅游风景道应具备“看得清”“进得畅”“停得下”“玩得好”“留得住”5项必备条件。“看得清”指旅游风景道视域范围可视性和观赏性强,人工干扰度低,行道树不遮挡视线。有明显的出入口和起迄点。“进得畅”指旅游风景道可进入性强,干线、支线、连接线以及交通接驳设施互联互通,有效串联、连接贯通各类旅游资源节点、服务设施等。“停得下”指设置与游客数量相匹配的停车场和停车港湾带,配套观景区、休憩点、旅游厕所以及交通换乘区域等服务设施。“玩得好”指沿线旅游业态丰富、主题突出,沿线两侧5公里范围内拥有3A级以上旅游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等旅游资源。“留得住”指沿线建设多元、充足的旅游餐饮、休闲、住宿等场所,服务便捷、管理规范。
据了解,近年来,安徽省旅游风景道发展势头强劲,涌现出“江淮分水岭风景道”“大别山风景道”“皖南川藏线”等一批知名旅游风景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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