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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的保护措施有哪些

当前位置:金融情报局网_中国金融门户网站 让金融财经离的更近>旅游 > 正文  2023-08-10 01:07:17 来源:法务网
一、

隐名股东的保护措施有哪些

隐名股东的保护措施有:

1.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法、有效的股权代持合同,约定股权的归属;


(资料图)

2.保留履行出资义务的凭证;

3.适当参与公司经营,取得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4.其他方式。

二、

隐名股东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隐名股东存在以下法律风险:

1.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协议约定的事项不明确、约定内容本身存在歧义,发生纠纷后实践中更多依赖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此时股权的处理结果与隐名股东最初的投资目的背道而驰。

2.股东地位存在不被认可的可能性。

3.在显名股东存在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隐名股东所涉及的股份有被法院冻结的可能性,此时隐名股东的投资利益将会受到损害。

4.显名股东恶意损害隐名股东的权利,找法网提醒您,主要存在两种可能性,一种是将股权质押或出让,导致股权丧失。

三、

隐名股东权利义务有哪些

隐名股东权利义务有如下:

1.隐名股东即实际出资人,他享有公司的实际股权却并未记录在公司文件或工商登记中;显名股东即名义股东,因为登记在案了相关信息,虽没有出资却享有名义上的公司股权。隐名股东作为实际的出资人,按约应该依法缴纳认缴的出资,同时享有公司实际股东的分红权利及其他股东权益。在实践中,因为股权在显明股东名下,因此可能存在显明股东将股权进行股权转让、股权质押等行为,隐名股东作为实际的出资人可以请求上述行为的无效,以保证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在隐名股东希望显明化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将自己的股东身份登记于股东名册及进行工商登记。

2.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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